(一)普通护照的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家要求的;
(三)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以及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也可以申请护照换发。
1、 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的可不提交)。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 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
4、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6、 现役军人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7、 对于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
8、 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事由的,可申请加急办理。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审查是否属于本单位办理,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原护照作废后进行补发受理。
3、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报审批人做出审批意见
4、 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
5、 申请人凭《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受理通知书》、身份证明领取证件。
衡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前进街与南环路交叉口北行50米路西
电话:0318-2966430
枣强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建设北路156号公安局一楼西侧
电话:0318-8223277
安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安平县政务大厅
电话:0318-7691656
办理时限
1、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国(境)证件领取时限为10个工作日;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事由的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申请加急办理,加急办理领取时限为5个工作日;
2、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出国(境)证件时限为30日,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
收费标准
护照工本费每本200元,加注每个20元
证件领取方式
(1)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到受理机关领取;(2)申请人在受理机关办理邮政速寄业务;(3)办理加急证件的申请人可持《受理通知书》到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